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877.“于是给他起名叫利未”表它的根本性质。这从“名”和“起名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名”和“起名”是指根本性质,如前所述(3872节)。这种性质就包含在这些话中:“这次我男人必与我联合,因为我给他生了三个儿子”,如刚才所述(3875, 3876节)。这种性质就是“利未”和以他命名的支派所表示的,这是教会的第三个普遍属性,或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时的第三个发展阶段,也就是仁爱。至于仁爱,情况是这样:它包含对真理的意愿在里面,并通过对真理的意愿而包含对真理的理解在里面。因为凡处于仁爱的,都拥有这些意愿并理解真理的能力。人在到达仁爱之前,必须经历一个外在阶段,也就是说,先理解真理,然后真理,直到最后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,也就是仁爱。当仁爱存在于人里面时,他注目于主,主在至高意义上由雅各的第四个儿子“犹大”来表示。
4077.“你们的父亲欺哄我,十次改了我的工价”表当祂凭自己将构成那良善的事物用到自己身上时,良善对祂自己的状态,以及那良善里面的极大改变。这从“父亲”、“工价”和“十次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父亲”,就是此处的拉班,是指居间良善,如前所述;“工价”是指祂凭自己行事(3996, 3999节);“十次”是指极大的改变,“十”表示极大(1988节),“次”表示改变。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,当主凭自己行事,将构成那良善的事物运用于自己身上时,那良善的实际状态里面的改变。若所思想的是诸如处于这类良善的灵人或天使的社群,而不是“拉班”所表示的良善,那么情形如何就显而易见了。社群不会轻易离开与他们同在的人;但当与他们同在的人离开时,他们就很恼怒,其反应与此处拉班对待雅各的行为如出一辙。事实上,他们若真的发觉有某种良善通过他们来到这人那里,就会声称,这良善是从他们那里来到他这里的;因为当他们恼怒时,邪恶便掌管他们所说的话。
凡正在重生的人都是这种情形。也就是说,主将社群运用于他,旨在通过而非从这些社群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。当正在重生的这个人被转到其它社群时,之前与他同在的社群就会恼怒。不过,此人看不见这些社群,因为他不相信自己在灵人或天使的任何社群中。然而,天使却清楚看到他们,那些蒙主的神性怜悯而被允许与他们交谈,并去往他们当中如同他们中的一员之人也能清楚看到他们。我就是以这种方式得知这些事的。
令灵人们感到非常痛惜的是:人并不知道这一切,甚至不知道他们与他同在;尤其痛惜的是:许多人不令否认他们的临在,还否认地狱和天堂的存在。然而,他们却把这种无知归咎于人类的愚蠢,而事实上,若不从主经由这些灵人自己而来的流注,人没有一丁点思维,也没有一丁点意愿。主正是通过作为手段的他们来管理人类,并具体管理每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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